第A04版:版面四总第40期 >2024-01-26编印

药监与人资两部联合印发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
刊发日期:2024-01-26 阅读次数: 作者:  语音阅读:

药监与人资两部联合印发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


1月11日,为贯彻落实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等要求,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,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,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,国家药监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

来源:药智新闻